ny要荣誉的鱼 发表于 2017-4-13 11:22:00
FQZwl 发表于 2017-04-13 10:37正解, 把拉帮结派, 挑衅打压别人的这类人员该提示公告与警告。http://bbs.zhue.com.cn/data/attachment/forum/201704/13/1121535ep95kc5baz029oe.jpgnyjdwx829 发表于 2017-4-13 11:53:00
支持ny陆川9 发表于 2017-4-13 11:57:00
陆总,挺你。nyjdwx829 发表于 2017-4-13 11:58:00
很可惜,没有举报的你们管理层看不到,看到了你们的好象也没管。曾经被禁言时,另开一号,这号也以小号罪名被永久禁言。然时至今日,论坛依然存在小号,而且是双小号,因而有本钱而敢随便乱骂,禁了一号还有一号。因而本性难改、不改!陆版不是顶撞你,这是真实的!ny畅游海洋8 发表于 2017-4-13 12:11:00
畅游海洋8 发表于 2017-04-13 10:22版主所言极是,版主的能力与责任您已做的很好了,借您帖意:希望大家敞开胸怀亦如我秦岭之地貌分明做到处事支持ny要荣誉的鱼 发表于 2017-4-13 12:11:00
闫振胜 发表于 2017-04-13 10:24支持,人各有长短,是论坛这个平台让大家有相互交流的机会,相互包容和理解会让我们广大网友的水平得到很好支持ny奉新老李 发表于 2017-4-13 12:13:00
肖杰 发表于 2017-04-13 11:18理解!理解!干坏事一定要偷偷滴,明目张胆是作死坏事儿最好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