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应“规建管”同步
脱贫奔小康,道路先通畅。近年来,交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先手棋”,为越来越多困难群众打通了致富之路。但笔者通过深入农村实地调研发现,农村道路建设依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村组道路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投入资金有限,各种安全设施不完善,一些农村公路没有设置警示牌、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甚至在一些事故多发地段也不见任何警示标识,为村民出行安全埋下隐患。 二是村组道路规划设计有缺陷。多数乡村道路缺乏科学规划,农户通常在道路边建造新房,“房路相间”的状况十分突出,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三是村组道路普遍缺乏管理养护。乡村公路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的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通常由各村自行解决,多数村组公路基本处于无人管护、失养状态。一些安全提醒、警示标识年久失修,或破坏损毁严重,修整养护没及时跟上,影响通行安全。 四是村民交通法规意识普遍淡薄。村民大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在驾车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闯红灯、逆向行驶、占道驾驶等违章行为,超载、超速、抢道、占道行驶现象严重。 解决农村道路建设滞后问题,减少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急需合力整治,要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同步抓。 一是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要把修路作为助推村民致富的重要内容,加大农村道路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对新建农村公路要把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同步验收,把农村道路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积极完善防护、交通安全标识标线等配套设施,提高其整体安全性能,方便村民安全出行;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要及时排查整改,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同时,积极发展农村公交车,拓展延伸公交车行驶路线,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二是落实农村道路日常管护措施。要统筹解决管护资金缺乏问题,明确农村公路谁受益谁管护的责任,要让各村干部成为本村交通安全管理员、信息员、宣传员,加强对乡村道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管理与纠正机动车、电动车的违章行为,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护“全覆盖”。县、镇建管部门和村两委应加强对农村道路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发现交通隐患,及时予以处理。 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常态机制,采取城乡部门联动、上下齐抓共管模式,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办公室、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村交通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使广大农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是加大农村交通违法惩处力度。县、镇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农村实际,合理布局警力,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范围延伸到乡道村路。加大依法惩处力度,不定期查纠乡村酒驾违法行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努力把农村公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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