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C朱无病 发表于 2016-8-18 00:47:00

猪e论坛2016年论坛规则(新老会员必看!)

看了想买   第一章、用户规则  第一条、注册用户享有论坛合法用户应有的一切权利。用户在论坛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论坛的各项规定。用户若在论坛活动中,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条、关于论坛用户注册用户名要求规定如下:  1.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的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挑衅的用户名或昵称;  2.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3.非本人而使用历史上或当今比较有影响的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笔名为昵称;  4.非本人而使用网络上知名人士的用户名或昵称;  5.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名称为用户名和昵称;  6.禁止使用前任或现任党和政府各级领导人的真实姓名、字号及其谐音作为用户名;  7.未获得中国农业网许可,会员名不得以商家名称或带有广告信息的名字、谐音、拼音全拼命名;  8.未获得中国农业网许可,会员不得注册使用带有中国农业网字词、中国农业网频道、栏目或版块名称的用户名或昵称;  9.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并可能引起混淆或纠纷的用户名或昵称;  10.严重违反国家法规的用户名或昵称;  第三条、未获得中国农业网许可,用户头像、签名档中不得出现任何带有广告字眼的文字、图片、QQ群、QQ号、二维码等联系方式,签名图片的高度不得超过规定。  1.未获得中国农业网许可,会员不得在头像签名中加入任何带有产品介绍宣传、广告信息等性质的文字和图片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签名图片的高度,不得高于100像素(图片过高,会严重影响大家的正常浏览);  3.发现会员头像或签名档带有广告信息的,管理人员可直接删除签名档信息,并通过论坛短消息告知,情节严重的按照违规处理;  4.任何会员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像做论坛头像;  第四条、注册ID用户中含有对其他论坛ID用户有攻击、侮辱、挑衅、猥亵等内容的,或带有广告性质的ID用户,论坛有随时取消其用户名的权力。  第五条、对于和其他论坛用户ID名称相近的ID并可能引起争执的,论坛将支持先注册的ID用户,而保留注销后注册ID用户的权利。  第六条、如发现注册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违反论坛用户注册要求的会员,论坛保留取消其注册帐号的权利。  第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论坛规则的,论坛保留随时注销其用户ID的权利。  第八条、用户注册三个月后,未使用该注册ID发帖,且上站次数少于3次,论坛有权删除原注册用户。  第九条、本论坛会员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但以下情况除外:1)用户本人授权论坛透露这些信息;2)相关的法律及程序要求论坛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第十条、本论坛会员享有在各公开论坛发表言论的权利,若论坛中有特殊规定,或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二章、言论规则  第一条、严禁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第三条、严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五条、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六条、严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第七条、严禁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低俗、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八条、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严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第十条、严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第十一条、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十三条、未经中国农业网同意,禁止在本论坛“综合交流区、产品点评区、猪友之家”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QQ群、QQ号、微信、YY、联系方式等信息)。管理人员有权利决定删除、劝改或移动到“信息发布区”版块。  第十四条、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十五条、严禁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十六条、禁止在短时间内连续翻出同一账号的多个帖子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帖子大面积冲击等恶意翻帖行为。  第十七条、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论坛利益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严禁用户一天内发帖3个月以前的帖子超过3条。  第十九条、严禁故意使用甚至恶意雷同或仿冒论坛现有的ID,带有污辱或人身攻击的ID和签名档的。  第二十条、仔猪供求对应发在“全国生猪供求”版块。  第二十一条、违反中国共产党的有关重大决议,本论坛一律禁止。  第二十二条、禁止冒用其他网友的名字发帖或回帖,本论坛一律禁止。  第三章、处罚原则  第一条、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会员,论坛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第二条、利用论坛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会员,论坛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版面封杀、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三条、违反言论规则的会员,论坛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规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有明显违反论坛宗旨、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进行恶意攻击等言论,情节严重、明显危害论坛,明显恶意破坏论坛正常运作,情节严重的,不作警告,直接封ID。  第四条、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的会员,论坛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论坛系统记录可以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家司法机关。  第六条、对于网友恶意刷屏,不听警告的将直接禁言;对于网友辱骂他人、不文明用语,管理团队有权对该用户进行禁言、扣除等处罚(处罚参考第七条)。  第七条、在论坛恶意刷屏,谩骂他人,使用不文明用语,恶意攻击他人等引起论坛争端的处罚规则:  1.如果楼主正常发帖,遭到会员回帖攻击谩骂,楼主可及时举报,惩罚攻击者。若楼主参与回复争执谩骂,即两人一并处罚;  2.本年度用户前2次违规,删帖并严重警告。违规3次,禁言7天,同时不得参与本年度网上养猪日、兑换等任何优惠活动,违规3次以上,视情况禁言1-2个月,严重者永久禁言;  3.本年度用户累计禁言5次以上,我行我素、无视论坛规定、屡劝不止者则处以禁言1月、清零的处罚,同时不得参与本年度网上养猪日、兑换等任何优惠活动;  4.视会员对论坛网友的贡献情况,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论坛规定、屡劝不止、行为恶劣的会员处以永久禁言处分;第八条、在论坛公共版块发布广告帖(包括QQ群号、QQ号、YY、联系方式等),屡劝不改,将进行以下处罚:  1.本年度用户前2次违规,删除帖子或者移动到供求版块,并给予警告。违规3次以上,禁言7天。  2.六级以下会员,违规发宣传信息超过3次,视会员对论坛网友的贡献情况,管理人员可进行永久禁言处罚;  第九条、本网站用户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网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破坏网站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网站管理团队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发现有发帖挑事,引起争端的,管理团队有权禁言或封IP处理。对于会员认为管理人员处置不当的,可提出申诉举证,由管理团队做最后裁决,管理团队公布裁决后,有异议可向中国农业网投诉部门投诉。如果该会员仍就此事在论坛反复发帖,管理团队有权对该用户进行警告、禁言、封ID处分。  第十一条、发现同一个IP注册不同的用户名(马甲),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有权对该IP进行封IP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论坛管理建议及投诉会员等信息统一发布到“论坛功能与建议”版区。  第四章、流通原则  第一条、是论坛的流通货币,禁止会员之间进行买卖和转赠,会员正常发布的付费帖除外(每个付费主题,单个回帖奖励不超过10枚,同帖奖励次数不低于5次);  第二条、的赚取和消费路径:http://bb.zhue.com.cn/thread-1640508-1-1.html  第五章、责任声明  第一条、本网站用户之间通过网站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网站及管理团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本网站用户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网站及管理团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及管理团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规则如果发现问题中国农业网有权随时修改。                             中国农业网论坛                             最后修订时间2016年1月13日。

回复用户3 发表于 2016-8-18 07:23:00

http://bb.zhue.com.cn/data/attachment/common/cf/153554oiz8r0803a0m91i3.png关注学习

回复用户5 发表于 2016-8-18 07:39:00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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