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土流网 发表于 2017-11-7 15:35:00

济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可获补助(附补助范围和标准)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保障食品和环境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财政补助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实现其他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  二、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  (一)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在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80元补贴政策(中央补助40元、省级补助10元,市、县各15元,其中商河县省级20元,市、县各10元)的基础上,将补助范围由猪扩大到其他病死畜禽。牛、羊、马属动物折算成猪单位补助(1头牛折算为5个猪单位,1只羊折算为1个猪单位,1匹马属动物折算为5个猪单位),每个猪单位按80元标准予以补贴;其他病死畜禽(含禽、兔等)按照每吨2200元补贴;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等按照每吨1600元补贴。补助经费除历下区、市中区、济南高新区自行承担外,其他县区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长清区、市南部山区为5∶5,章丘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为4∶6。  (二)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扶持政策。为激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工作积极性,维持其良性运转,市级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奖励补助机制,并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奖励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本着多处理多奖励的原则,按实际处理数量进行补助奖励。各县区根据当地财政实际情况,也可予以适当奖励,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畜禽保险联动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形成畜禽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工作机制。在全面落实奶牛、生猪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鼓励各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开展其它畜禽保险,逐步扩大畜禽保险范围。  三、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统筹考虑病死畜禽养殖者、收集者和暂存者等各方利益,并根据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配比例,严格落实各项补助奖励措施。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依法查处谎报、瞒报、虚报、伪造病死畜禽数量,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要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补助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从业者法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病死畜禽、病害产品危害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3日

ny白马社 发表于 2017-11-8 06:53:00

我们这去年就开始了啊,每头40公分长度以下的,给养猪户10元,40公分以上的20元,只要是产下来的猪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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