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亦可供大型集约化养猪场参照执行。 2 引用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GB 7959—1987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T 17824.1—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固体悬浮物(SS) 水中不溶解的固体物质。 3.2 化学耗氧量(CODcr) 用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的有机物时消耗的氧化剂折算为氧的量(mg/L)。我国规定用重铬酸钾作化学氧化剂。 3.3 生化需氧量(BOD5) 水中微生物分解有机物时消耗的氧的数量(mg/L)。 4 猪舍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 4.1 畜禽饮用水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1 猪舍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 猪群类别 空气温度,℃ 相对湿度,% 种公猪 10~25 40~80 成年母猪 10~27 40~80 哺乳母猪 16~27 40~80 哺乳仔猪 28~34 40~80 培育仔猪 16~30 40~80 育肥猪 10~27 40~85 注:1、表中的温度和湿度范围为生产临界范围,高于该范围的上限值或低于其下限值时,猪的生产力可能会受到明显的影响;成年猪(包括育肥猪)舍的温度,在最热月份平均气温≤28℃的地区,允许将上限提高1~3℃,最冷月份平均气温低于-5℃的地区,允许将将限降低1~5℃。 2、表中哺乳仔猪的温度标准系指1周龄以内的生产临界范围,2、3和4周龄时下限温度可分别降至26℃、24℃和22℃。 3、表中数值均指猪床床面以上1m高处的温度或湿度。 4.2 哺乳母猪和哺乳仔猪的温度不同,建议对哺乳仔猪采取保温箱等局部保暖措施。 4.3 夏季猪舍气温高于生产临界范围上限值时,除采取适当提高饲粮浓度、保证充足和清凉的饮水、早晚凉爽时喂饲,以及喷雾、淋浴并加强通风等促进猪体蒸发散热等饲养管理措施外,还应考虑在、遮阳绿化,必要时采取湿垫降温等措施。 4.4 冬季猪舍气温低于生产临界范围下值时,除采取保障营养水平、早饲提前、晚饲延后或增加夜饲、及时清除粪尿、保持圈栏干燥、控制风速及防止贼风等饲养管理措施外,必要时还应采用热水、热风或其他供暖设备。 4.5 新建场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从场址选择、场区绿化以及猪舍的样式、材料、朝向和保温隔热性能等方面,考虑防寒保温或防暑降温。 4.6 猪舍湿度过大时(特别是冬季),应尽量减少饲养管理用水,并在标准范围内适当加大通风量,必要时供暖。 5 猪舍通风 5.1 猪舍通风量(每千克活重每小时所需空气立方米数)和风速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猪舍通风 猪群类别 通风量(立方米/h.kg) 风速(m/) 冬季 春秋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种公猪 0.45 0.60 0.70 0.20 1.00 成年母猪 0.35 0.45 0.60 0.30 1.00 哺乳母猪 0.35 0.45 0.60 0.15 0.40 哺乳仔猪 0.35 0.45 0.60 0.15 0.40 培育仔猪 0.35 0.45 0.60 0.20 0.60 育肥猪 0.35 0.45 0.65 0.30 1.00 注:表中风速指猪所在位置猪体高度的夏季适宜值和冬季最大值.在最热月份平均温度≤28℃的地区,猪舍夏季风速可酌情加大,但不宜超过2m/,哺乳仔猪不得超过1m/。 5.2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通风猪舍,可供自然通风和自然与机械混合通风猪舍设计时参考。 5.3 猪舍通风主要包括自然通风、负压机械通风(横向或纵向)和正压机械通风。跨度小于12m的猪舍一般宜采用自然通风,跨度大于8m的猪舍以及夏季炎热地区,自然通风应设地窗和屋顶风管,或采用自然与机械混合通风或机械通风,为克服横向和纵向机械通风的某些缺点,可考虑正压机械通风。采用横向通风的有窗猪舍,设置风机一恻的门窗应在风机运转时关闭。 5.4 猪舍通风须保证气流分布均匀,无通风死角;在气流组织上,冬季应使气流由猪舍上部流入,而夏季则应使气流流经猪体。 6 猪舍的采光 6.1 猪舍自然光照或人工照明设计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猪舍采光 猪群类别 自然光照 人工照明 窗地比 辅助照明,lx 光照强度,lx 光照时间.h 1.种公猪 1:10~12 50~75 50~100 14~18 2.成年母猪 1:12~15 50~75 50~100 14~18 3.哺乳母猪 1:10~12 50~75 0~100 14~18 4.哺乳仔猪 1:10~12 50~75 50~100 14~18 5.培育仔猪 1:10 50~75 50~100 14~18 6.育肥猪 1:12~15 50~75 30~50 8~12 注:窗地比是以猪舍门窗等透光构件的有效透光面积为1,与舍内地面积之比;辅助照明是指自然光照猪舍设置人工照明以备夜晚工作照明用。人工照明一般用于无窗猪舍。 6.2 猪舍光照须保证均匀。自然光照设计须保证入射角1)≥25°,采光角2)(开角)≥5°;人工照明灯具设计按灯距3m左右布置。 6.3 猪舍的灯具和门窗等透光构件须经常保持清洁。 注:1)入射角指窗上沿至猪舍跨度中央一点的连线与地面水平线形成的夹角。 2)采光角(开角)指窗上、下沿分别至猪舍跨度中央一点的连线的夹角。 7 猪舍空气要求 7.1 猪舍空气中的氨(NH3)、硫化氢(H2S)、二氧化碳(CO2)、细菌总数和粉尘含量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 表4 猪舍空气卫生要求猪群类别 氨mg/立方米 硫化氢mg/立方米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万个/立方米 粉尘mg/立方米1.种公猪 26 10 0.2 ≤6 ≤1.5 2.成年母猪 26 10 0.2 ≤10 ≤1.5 3.哺乳母猪 15 10 0.2 ≤5 ≤1.5 4.哺乳仔猪 15 10 0.2 ≤5 ≤1.5 5.培育仔猪 26 10 0.2 ≤5 ≤1.5 6.育肥猪 26 10 0.2 ≤5 ≤1.5 7.2 为保持猪舍空气卫生状况良好,必须进行合理通风,改善饲养管理,采用合理的清粪工艺和设备,及时清除和处理粪便和污水,保持猪舍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8 猪舍噪声 各类猪舍的生产噪声或外界传入的噪声不得超过80dB ,并避免突然的强烈噪声。 9 群养猪组群要求 各类猪群每头所须猪栏面积按GB/T17824.1-1999(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执行群养猪每群头数以公猪1头、后备公猪2~4头、空怀及妊娠前期母猪4~6头、妊娠后期母猪2~4头、哺乳母猪(带哺乳仔猪1窝)1头为宜,培育仔猪、肥育猪以原窝(8~12头)饲养为宜,和群饲养时每群也不超过2窝(20~25头)。 10 猪舍饮用水卫生 猪场用水量按GB/T17824.1-1999(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执行;水质须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11 猪场污水的处理和利用 11.1 新建猪场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须与猪场同步设计、同期施工、同时投产,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最好按本场和当地其他场实测数据计算和设计,以下参数可供参考:存栏猪全群平均每天产粪和尿各3kg;水冲清粪、水泡粪和干清粪的污水排放量平均每头每天约分别为50L、20L和12L;每千克猪粪和尿的BOD5排泄量分别为63g和5g;猪场污水的pH为7.5~8.1;悬浮物(SS)为5000~1200mg/L,BOD5为2000~6000mg/L,猪场耗氧量(CODcr)5000~10000mg/L,氨态氮为100~600mg/L,硝酸盐态氮为1~2mg/L,细菌总数为1×105~1×107个/L,蠕虫卵数为5~7个/L。 11.2 猪场粪便须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加以合理利用,处理后应符合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应符合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如灌溉农田或肥塘养鱼,须分别达到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 11.3 猪场场区必须搞好绿化,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对道路、地面进行消毒。 11.4 猪场应把灭蝇、灭蚊和灭鼠列入日常工作。 12 猪场的环境监测 12.1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参数须定期进行监测,至少冬、夏各进行一次,根据监测结果做出环境评价,提出环境改善措施。 12.2 新建场场址选择时,应请环境保护部门对拟建场场地的水源、水体进行监测并做出卫生评价,应选择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水源。对不符合标准的水源,必须进行净化消毒后使用。对发生过疫情的场地,须对场地的土壤进行细菌学监测并做出卫生评价,评价标准可参考表5,场址应选择“清洁”或“轻度污染”的土壤。 表5 土壤生物学卫生指标 污染情况 寄生虫卵数 个/kg± 细菌总数 万个/g± 大肠杆菌值1)g±/1个大肠杆菌 清洁 0 1 1000 轻度污染 1~10 - - 中等污染 10~100 10 50 严重污染 >100 100 1~2 1)大肠杆菌值为检出1个大肠杆菌的土壤克数。 环境管理, 养猪场 http://bb.zhue.com.cn/data/attachment/common/cf/092629izafu0a30raxu.pn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