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推进就地城镇化进程探访
让农民“离得开、进得来、过得好”——武城县加快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进程探访
王涛 王玉磊 申相磊 本报记者 杨志华
时入寒冬,郝宝秋的心里却热乎乎的。这位鲁西北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邢庄村45岁的农民这几天忙得不亦乐乎,拿着身份证和一家三口刚刚迁移到县城的户口本,顺顺利利办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拿着这个红本本,全家都变成城里人了,城里有的俺都有,村里有的全留,没了后顾之忧,做买卖劲头更足了。”
郝宝秋只是在武城县城镇化进程中众多受益农民中的一员。今年8月,武城县被确定为山东省唯一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试点县,武城县县长张磊告诉记者:“我们推进试点工作,主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以提高户籍城镇化率为抓手,以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为目的,以加快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为核心,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提高、户籍人口和城镇化建设协调推进的有效路径,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真正让农民‘离得开、进得来、过得好’。”
离得开:“三权”可继承,离村仍受益
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如何使中央政策落地,如何消除农民进城顾虑?武城县政策制定者们走村入户,倾听民意,问计于民。今年6月,县里制定《武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城落户转移备案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于在县域内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保留其在原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县农经局为其发放《备案证》,《备案证》持有人拥有原有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这“三权”的合法继承权。
武城县农经局局长王洪胜说:“这份备案证书打消了进城农民一直担心的宅基地、农村耕地被收回的顾虑,而且明确了‘三权’的合法继承问题,激发了农民积极进城落户的热情。”
农民带着“三权”进了城后,为盘活土地资源,鼓励流转土地经营权,武城县规定,农民将户口由农村迁入县城驻地后,凡取得《备案证》的,在10年的管理期内,由县财政每年每亩在流转合同外再补贴10元。
为了使农村宅基地成为活资产,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该县建立了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有偿退出机制。在宅基地闲置面积较大的村庄,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且与农田相连的居民点进行腾退复垦,对农户在一定期限内拆除房屋按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对于不再申请宅基地的给予1万元的“房票”奖励。武城县国土局局长曲哲说:“农户在县城城区、镇驻地、农村新型社区购买住房时,‘房票’等值使用,还可以在进城购房落户农户之间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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