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社区建设加速提质
本报讯(记者朱海洋)日前,浙江专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加速提质。过去,由于缺少总体布局规划,浙江不少农村社区大小、人口、范围、名称等不一,导致社区服务难以有效覆盖。此次《意见》专门对服务设施予以标准明确,提出人口在1000以下的村、人口居住密度较高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若干个村,可以联合实施农村社区建设;新建社区服务中心面积应按照平原地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山区、半山区和海岛地区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
农村社区建立后,谁来治理、谁来建设,这是最为核心的环节。《意见》要求,浙江将逐步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同时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联合社区资源、社会工作力量,共同加强对基层事务的民主协商。目前,浙江各地已组建了1690个乡贤参事会,会员超过2.4万人。
除了设施、构架等的完善,《意见》特别指出,今后农村社区建设,需进一步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并强化农村社区文化认同。记者采访看到,对于打造“有灵魂”的农村社区,浙江各地早有诸多实践。一些毗邻城区的农村社区,经过规划和打造,有不少成了乡土味十足,又富有现代社区品质的“城市后花园”;一些山区农村的社区,则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元素,有的是红色文化,有的是山水文化,有的是慈孝文化,来唤醒人们的家园情怀。
据介绍,下一步,浙江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5%的比例,每年确定一批农村社区,实施重点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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