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让被征地农民养老无忧
崔颖魏新茹本报记者程鸿飞“人上了年纪,就担心养老的事儿,我今年60了,以后每个月都能领养老金了!”山东省东阿县新城街道茄李村被征地农民孔金兰这几天心情很舒畅,从今年7月份开始,她可以按月领到136元的养老金,包括43元失地保障和93元的新农保。另外,她每年还可以从村里领到3000元的福利和土地租赁分红,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数量不断增加,他们的社会保障成为直接影响其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如何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把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让农民失地不伤心,东阿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政策落实下去人心凝聚上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事关众多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东阿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广朋说,“我们一直把彻底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当作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做,因为群众的所思所盼,就是最大的民生。”
今年以来,东阿县在政策上全力支持,国土、财政、人社等部门紧密配合,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紧锣密鼓地铺开。经多次研究磋商,最终确定首先围绕养老保障资金分配,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由人社、财政、国土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东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出台,确定了基本原则、保障对象、办理程序、账户管理和待遇支付四项基本内容。
在具体操作中,东阿县明确了“抓好三个落实,逐步建立规范的、系统完善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总要求,三个落实是指“工作流程化,流程标准化,标准制度化”,紧紧围绕省财政厅和国土厅的35号文件制定制度化标准,以标准化程度考核工作流程,用一系列的流程将整个工作进行贯穿。全县各部门根据文件及工作流程,坚持“先保后征”的基本原则,各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全部按程序得到严格落实。
随着保障政策的推进与落实,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呼声得到保障。截至目前,全县被征地农民总数52791人,已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外,被征地农民死亡后,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从2014年至今,该县已有113人亲属领取了继承金,总金额达到19.85万元。
一线深度调研探寻合理方案
“在工作开展前,为了制定合理有效的方案,我们对所有涉征地村逐一走访,了解每个村的实际情况,入户询问群众的所需所想。”高集镇人社所所长刘吉明有着几十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对所辖村的情况了如指掌,“我们先让村委班子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是必须要做且来不得半点马虎的,然后做好村民代表的工作,最后全村达成一致。”
前期调研中,县人社局工作人员首先在乡镇召开动员会议,然后深入被征地村进行摸底调研,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确保每位经办人员都能熟悉掌握业务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把政策向参保村民讲清讲透,保证每一位被征地农民都能明白政策、搞懂程序,明明白白地参保。“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一项大工程,前期调研是重要的基础保证,我们的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一线了解失地农民的想法,整理相关信息,落实具体名单。”县人社局局长赵敬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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