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农业论坛!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手机版 农业互联网+交流群
  • 下载APP
  • 客服中心

       17702315568 (联系站长)

  • 切换风格

中国农业论坛

搜索
查看: 72|回复: 0

山西:贫困县如提前脱贫 最高奖励3000万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6万

积分

信息员

积分
163261
发表于 2016-8-11 09: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8月8日讯(记者 李晶)今日,省扶贫办印发《山西省贫困县退出办法(讨论稿)》。办法提出对于提前脱贫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脱贫攻坚期内,扶持政策不变,继续给与扶持,确保稳定脱贫。对脱贫规划中提前退出的贫困县,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分配上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对按计划如期脱贫或提前脱贫、工作实效突出的贫困村,由各县市区制定激励机制,对乡镇村两级干部给与相应奖励。对脱贫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的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按照相关激励政策执行。
  办法提出,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以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当年扶贫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学生、有安全饮水等为主要衡量指标。
  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汇总;报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公告退出。认定结果汇总报省、市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进行脱贫销号(标注)。
  办法提出,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衡量标准。退出评分指标共15项。
  作者:李晶
                          本文来源 中国农业网: http://www.zgny.com/,转摘请保留版权,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