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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黄川镇人民政府恶意破坏他人财产,造成村民喝农药,导至村民昏迷未醒,党委、政府仍把违法行为坚持到底东海县黄川镇人民政府抗着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263专项行动,在2017年6月底以政府名义通知本镇10几户居民肉鸡养殖户,要求在6月30日之前,拆除在黄川镇境内所有肉鸡养殖场,政府只赔偿每户每平方20元硬性口头文件,政府未正式下文。所有养殖户联名向黄川镇政府递交赔偿书面申请书,要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支持政府决策,对于政府拆迁无异议,赔偿必须合理到位。次日后黄川镇党委又做出口头决定,对所有肉鸡养殖户的鸡棚不予拆除,称无法赔偿养殖户的损失。2017年7月3日,黄川镇党委、政府抗着落实省、市、县263专项行动旗帜,以拆除违建名义,对养殖户棚内的养殖设备进行恶意毁坏。黄川镇党委、政府由孙建,李明,朱斌,组织村干部、城管、等150余人,到达鸡棚,朱斌连续说了数遍,让黄川派出所,安之前强行拆除朱桥事件一样处理强行把人带走,没有拆除养殖场鸡棚,反而对鸡棚内的设备毁灭性拆除,把设备不负责任的到处抛弃,导致一养殖户居民葛莫莫当场喝下农药,目前该居民在医院抢救,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其家属由于惊吓过度,同样也在医院住院治疗。黄川镇党委、政府仍未终止自己违法行为,不顾人民群众的死活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坚持自己违法行为一直走下去,把鸡棚内物品养鸡设备全部清除。把养殖场的养鸡设备抛在荒郊野外,无人过问和管理。我们认为,黄川镇党委政府的行为,并不是执行263行动,保护环境,终止污染环境行为存在,也不是强拆鸡棚,事实鸡棚内无人养鸡,只是闲置的养鸡设备,政府行为是在恶意违法,打击报复,我们依法合理向政府提出赔偿申请书,政府接到书面通知后,公然告知我们鸡棚不予强拆,事实你们镇政府没有强拆鸡棚。而恶意破坏我们养殖场养殖设备。造成我们人员生命垂危,住院救治,财产受到巨大损失。我们呼吁有正义敢人,转发黄川镇强行拆除合法养殖户违法行为,督促共产党的监督体质。保护和谐社会,保护我们合法财产。望万能的朋友圈转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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