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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决定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明确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并频频发文:严格屠宰环节监督执法。严格屠宰检疫,强化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加大对乡镇小型屠宰场点“代宰”行为和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整治力度。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场所,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从严掌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标准,符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法定设立条件的,及时核发新证;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 2016年8月3日,福建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2016年底前,关闭所有未取得定点屠宰证书及定点屠宰标志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018年底前,关闭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020年底前,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量控制在100家之内,基本实现标准化规模屠宰。不仅仅是福建省,通过对河南屠宰市场和江苏屠宰市场的调研,了解到大部分地区都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不同节奏的推进屠宰行业的资源重组与整合,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南方地区。全国各地的执法部门从环保和食品安全出发,严打注水肉、督促屠宰设施更新与整改、严查并取缔私宰滥屠等。屠宰企业在经历了历时一年的艰难行情洗礼后,将再次面临行业内政策性的洗牌,大部分中小屠宰企业在行情和严查的双刃剑下,不得不退出屠宰行业,或者面临大量资金投入的整改,经营困难,因此,在原有的饱和的供求关系中,供方的大量退出,将会给生存下来的屠宰企业更大的争取市场份额的空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是,生存下来的屠宰企业没有和大型屠宰企业抗衡的实力,如果都执行类似福建省的《意见》目标,那么他们即使生存了下来,如果没有更好的管理思路和拓展能力,其中一大部分也将面临被政策性淘汰的结局,最终实现各地区屠宰行业在数量上、质量上、规模上、品牌上的有效整合,在提高屠宰企业自律能力、方便政府监管的同时,规范屠宰行业的发展。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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