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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吕兵兵)记者近日自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办获悉,该区已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每人每年110元的标准,为建档立卡的82197名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自负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10%以下”。该区为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做法,在山东尚属首家。
因病致贫、返贫是造成贫困人口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牡丹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有 32145户、82197人,其中一般贫困户(非低保五保户)14420户、41664人。数据显示,一般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有6884户、17467 人,占比分别达到47.7%和41.9%;2015年,该区贫困人口的大病治疗总费用高达7962万元,按照目前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一般情况下个人负担的总费用大约为3480万元,约占医疗总费用的43.7%,大病治疗的费用仍是贫困户的沉重负担。
基于上述,为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牡丹区探索实施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办法。该保险的补偿范围是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二次补偿、民政城乡医疗救助(特殊人员民政救助)补偿后,需要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再按照《牡丹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偿比例由保险机构再次补偿,其中统筹内费用补偿90%、统筹外报销费用补偿85%、特种大病门诊费用补偿90%,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占比可降低至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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