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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交办大案:淮南市公安局放任淮南凤台新华种猪厂诈骗传播扩散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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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6 1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想买  本帖最后由 庄之蝶 于 17-12-16 11:50 编辑 大家都知道农夫与蛇的故事,现在我身边就发生了真实的更邪乎的事情:受害人安徽合肥长丰县人杜广要、杜礼琴等八人于2017年12月6日经安徽农信优选公司特别推荐,亲自到安徽淮南市凤台县新华种猪厂以每头1000元左右高价购买小猪200头左右。当时介绍人李龙海和业务员胡小剑、新华猪厂厂长杨新华均称没有钱给工人发工资急售,受害人也是出于好意,不赚钱也要帮“朋友”忙,结果没想到这是设计好的圈套,该200头左右的小猪基本都已经得了传染病,而且是人畜相互传染的口蹄疫,新华猪厂精挑细选出来些好点的,没到两天就出现症状,死亡惨重,传染速度极快,目前对两个猪场上千头猪(几百万)造成灭顶之灾,…… 受害人在紧急处理后迅速向淮南110报警,本月11日淮南110叫受害人去登记,12日受害人到凤台县焦港湖派出所发现该种猪厂与焦港湖派出所面对面,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果然派出所工作人员态度180度大转变,全部都是帮猪厂狡辩的话,说应该去法院起诉,我们认为这是涉嫌诈骗,传播传染病、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派出所对如此严重危害人民利益和危害社会的行为视而不见是不妥当的,应该立案调查,及时阻止猪厂危害行为的继续发展,具了解全国还有很多受害人,危害还在继续扩散。希望领导高度重视,避免恶劣后果发生。安徽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将案件转给淮南市公安局结果淮南公安局回复如下: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由于您购买小猪是您买回至家中才出现问题,您提供材料不全面,未达到立案侦查的标准,需要您到专业防疫机构到新华猪场鉴定,若鉴定结果能够达到立案条件,请您拨打焦岗派出所0554-8262110于陈警官进行报案。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知道嫌疑人有后台,但是这么明显袒护诈骗、纵容犯罪的行为还是让人不敢相信。这么严重的传染病扩散公安局放任不管,这样传染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淮南公安局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不敢立案,意图不言而喻,随便一查就是大案,涉及的人太多了,死猪成堆,新华种猪厂进去就可以看清楚,受害人这里更是铁证如山,然而,淮南市公安局要求受害人自己去调查取证,要求受害人把案件查清才愿意立案,真乃荒谬至极。目前公安厅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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