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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保证农民的权益
——青海省乌兰县创新举措推进农村土地改革
本报记者郜晋亮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开始离开农村,承包农户再不经营自己承包土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但是,走出去的农民依然有在保留土地承包权的同时实现土地经营权增值的想法。因此,开展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今年3月14日,青海省乌兰县召开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一场深入民心的改革在这个柴达木盆地东部的小县城正式拉开了序幕。有人说,农村土地确了权,就定了农民的心,农民定了心,就可以甩开膀子把自家土地所具有的最大价值挖掘出来。不过,改革中总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个耕地面积并不大的小县也是一样。解决问题是关键,保证农民的权益是重点,乌兰县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中是如何做的呢?
做实基础有凭有据保证公平
在青海省乌兰县柯柯镇新村组织开展的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中,柯柯镇新村土地面积920亩,其中退耕地95.32亩,修路征用103亩,实际摸底调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耕地面积为721.68亩。柯柯镇镇长周玉龙说:“虽然新村耕地面积小,户数也少,不存在承包地块界限不清等问题,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记者了解到,周玉龙所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设施农业建设,合作社等经营实体的发展,土地流转等原因原承包地块界限破坏,给四至界限的确认带来难度;二是全家外出务工无法联系,难以找到户主进行对地块的确认,影响整个工作的进度;三是农户法律一是淡薄,在土地流转、转包时不签订正规合同,导致确权时发生纠纷等等。
为了解决在土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乌兰县专门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监察、财政、公安、农牧、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乌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和《乌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工方案》,以此保障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和稳定土地承包农户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土地撂荒问题,实现土地有效配置。
乌兰县县长钱国庆表示,农村土地改革要结合实际,做到因地施策、区别对待,坚决避免“一刀切”、简单化、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注意发现问题,沉下身子,把问题搞清楚,把情况分析透,把措施落实好,一项一项地研究,一个一个地解决,切忌应付了事,蒙混过关。
周玉龙告诉记者,在新村完成每户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等后进行的公示中,有群众主要反映姓名、面积有错误,有2户两块地未测量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修改、测量和登记。同时,对凡在二轮延包或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中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及时补签;因承包合同丢失、残破等原因需要补订的及时补订,未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及时颁发证书;因证书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补换发的及时给予补换。
本文来源 中国农业网: http://www.zgny.com/,转摘请保留版权,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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