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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惠农减负工作,监督管理职能单位认真履职,采取有效措施,使“惠农资金”规范发放,惠及千家万户,使“减负”始终处于“高压”态势,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形成了良好的惠农减负工作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县长任组长,14家县直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惠农政策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对每一项惠农资金发放逐项制订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备案制度,要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名称、来源、金额在正式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县减负办,强农惠农项目情况报县纠风办,建立健全涉农信访责任追究制,及时记录群众来信来访,加强调查核实、跟踪处理、催办督办,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将惠农减负政策落实列入县委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分工责任制,推行“县级领导包乡镇、部门股室联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纪律,形成了惠农减负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政策宣传,实行公开公正
一是公开信发放到户。每年将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和涉农收费项目信息全面整合,统一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各农户。每年将全省统一印制的《湖南省农民负担监督与补贴卡》发放到各农户。同时将各项惠农政策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电视台以及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固定在县政府门户网首页新闻头条,切实为广大农民掌握了解惠农减负政策提供便利。
二是“农教通”直达到户。利用手机传播“快”、“广”、“便”的特点,制定了强农惠农政策信息公开电子版,通过“农教通”信息发布平台,免费发放到农民手机用户,全年累计发送惠农政策信息12条,涉农农户25万户。
三是公开栏规范到村。制订平江县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督查考核细则,对国家惠农政策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到户明细公示以及惠农项目、“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公开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做到规范公开内容、时间、程序、位置和规范档案管理,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举办支农政策培训班12期,对全县776个村共700多名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级报账员进行全面轮训。全县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规范率达到95%以上,有效增强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透明度,为各项“三农”政策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规范管理,把住关键环节
按照“抓源头,堵漏洞”的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严把基础数据采集关。所有上报的基础数据由农户签字认可后,组、村、乡逐级公示,确保上报的补贴面积、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无异议。所有惠农补贴资金的到户情况,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口居住集中的地方进行公开。特别是去年,由县减负办会同县财政局对全县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补贴发放差错率明显减少。
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出台规范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有关业务操作的通知,建立财政部门和银信部门月对帐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打卡到户,有效防止了惠农补贴资金被滞留、挪用和侵占。
三是严把资金发放关。严格落实“一卡通”发放制度,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户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代发银行领取,严禁村组代领,有效杜绝了克扣、抵扣补贴资金行为。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认真开展督查。每年从县纪委、县农业局、减负办、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县直各涉农部门、乡镇、村进行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村,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的惠农减负政策落实和村务公开重点村监控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控,先后对55个村实行了惠农减负政策落实重点监控,并组织了重点检查和专项审计。
二是实行问责追究。盯准群众举报集中和违规案件高发领域,扎实推进“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两年来,重点对教育收费、农民建房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涉农案件发生。今年来,我们结合巡视整改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县纪委、农业、减负、林业、水务、财政等单位抽调42人,组成六个检查组,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违规线索8起,已移交县纪委进行立案处理。
三是及时责令整改。对相关乡镇生态公益林补贴、玉米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大户发放现象、村干部享受五保户分散供养补贴、大户仍然享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等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期全部整改到位。全县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过去大部分地方打卡发放到大户,然后以村、组发放现金,致使部分农户未得到生态公益林补贴,多次到县上访。针对这一问题,县财政局拿出150万元工作经费规范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发放,通过全面整改,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原咏生乡复兴村胡同兴(村主任)2013年领取的五保户分散供养补贴已全额清退;县建设局收取的农民建房的放线费、咨询费等所涉及的160户共计10.3万元已全额清退给农户。全县近二年对违反惠农补贴政策和涉农收费政策的问题整改86个,涉及资金900多万元。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县政府先后下发了文件,重点抓好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制”、责任追究制、年终检查制度等规范性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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